公告日期:2017-03-31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3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递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YFT201609012号),并于当天取得证监会16319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2016年11月3日取得证监会16319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6年12月16日取得证监会16319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17年1月13日向证监会报送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并向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结合近期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向证监会提交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审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YFT201701231 号)。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16319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的中止审查申请。
为促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163195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