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
案》
6.00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 √
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