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婀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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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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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婀珏)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婀珏,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上海浦东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业务五部)业务顾问,家得宝采购服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美世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高级合伙人、中国区副总裁、人才信息产品咨询部中国区总经理、人才业务中国区联席总经理,光辉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高级合伙人。现任弘毅投资人力资本中心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 立 报 告 期 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 席 股 专门委员 参与专门
董 事 参 加 董 事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东 大 会 会任职情 委员会次
姓名 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况 数

提名委员

李 婀 7 3 4 0 3 会 3

珏 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任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内,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此外,本人及时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临时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前沟通的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的安排和重点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等组织的相关培训,注重学习最新的证券法规和政策,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和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并督促公司确保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无阻。

(六)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度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本人除出席董事会会议外,多次在公司现场工作,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情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投资等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的认真配合与大力支持,为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人员、资料、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公司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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