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部分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浙江众成资讯
2018-10-10 17: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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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11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部分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份减
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及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雪英女士、陈全林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98,079,4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43.9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23,232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6%)的一致行动人何雪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3%)的一致行动人陈全林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173,3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陈大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雪英女士、陈全林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大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雪英女士、陈全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股)

陈大魁 398,079,400 43.95 152,516,335

何雪英 523,232 0.06 0

陈全林 250,000 0.03 0

合计 398,852,632 44.04 152,516,335

注: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偿还融资需要及其他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陈大魁先生拟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何雪英女士、陈全林先生拟减持股份的来源为于2014年7月通过大宗交易购入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持有本公司股份398,079,4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43.9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23,232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6%)的一致行动人何雪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3%)的一致行动人陈全林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173,3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5月2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与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
(1)、陈大魁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陈大魁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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