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7,041.10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30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069.40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65,375,231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575,970.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165,010.9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410,959.22 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75,637.01 不低于 19,555.56 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 27,457.60 万元(含本数)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111.01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净 自有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额 投入金额
不低于 19,555.56
年产 20 万吨特种纸 万元(含本数)且不 27,041.10 30,111.01 27,041.10
项目(一期) 超过 27,457.60 万
元(含本数)
合计 - 27,041.10 30,111.01 27,041.10
注:上述“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6.50 万元(不
含税),截至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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