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8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150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结果公告
股东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因所持公司股份发生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被司法强制执行。截止本公告日,骐飞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原因
骐飞投资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合计质押了 3,000 万股公司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总数比例为 26.3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及 2018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2018-070)。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由于上述质押回购业务违约,上海金融法院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华一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大华一路营业部”)协助抛售骐飞投资持有的18,046,65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84%;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前进中路营业部”)协助抛售骐飞投资持有的 2,307,7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 0.11%。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骐飞投资被动减持超 1%,具体内容详见《关
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92),由于上述质押回购业务违约,上海金融法院要求
海通证券大华一路营业部协助抛售骐飞投资持有的 6,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
上海金融法院要求海通证券大华一路营业部和中信建投前进中路营业部协助抛售骐飞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26,354,3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2%。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收到骐飞投资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骐飞投资合计被抛售持有公司股份 26,353,996 股,其中,中信建投前进中路
营业部向骐飞投资出具了《股票明细对账单》,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期间合计协助抛售 2,307,695 股,并被上海金融法院告知因骐飞投资减
持达到额度需放弃执行上海金融法院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剩余 5 股,中信建投前进中路营业部协助抛售部分现已执行完毕;海通证券大华一路营业部自 2020 年 4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期间合计协助抛售 24,046,301 股,剩余 350 股仍在执行
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
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收到骐飞投资的《告知函》,海通证券大华一路营
业部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协助抛售了剩余的 350 股,海通证券大华一路营业部自
2020 年 4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期间合计协助抛售 24,046,651 股,海通证
券大华一路营业部协助抛售部分也已执行完毕。
二、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占其被
是否为控股 司法强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 制执行 执行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前所持 总股本 执行日期 人 原因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股份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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