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5
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361 号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你公司在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淘
宝旗舰店预售植物肉产品的相关问题,称公司产品标准已完成备案、 生产许可已通过审查,公司与美国杜邦公司技术合作并开始生产植物 肉产品。10 月 14 日,你公司才披露《关于新产品发布的公告》,对 上述相关内容进行披露。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 内容:
1、公司在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原因,公司重 大信息的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时的情形,是否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15 条,以及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5.1.16 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生产植物肉产品需要完成的备案和生产许可流程、与其 他产品生产所需资质的异同,并请向我部提供备案与生产许可的资质 证明文件。
3、公司与美国杜邦公司开展技术合作的类型、主要合作内容、 合作条款,并请向我部提供与其合作的证明性文件。
4、截至回函日,公司植物肉产品在天猫旗舰店的销售量、销售 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植物肉产品的主要客户、订
单情况(如有,请提供证明性文件),并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说明植物肉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影响。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 10月 18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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