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宝馨科技资讯
2018-09-05 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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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06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6)。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4日-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4

日下午3:00至2018年9月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9日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东先生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97,690,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97,665,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2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2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97,684,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706%;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陈思佳律师、孙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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