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少华)
本人作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离任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因控制权变更,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完成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少华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化学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科院过程所企业硕士生导师,华碳和鑫(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翀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卫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3 年任职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 23 年任职 现场出
姓名 期间召开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期间召开 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股东大会 大会次
事会会议 次数 数
李少华 4 0 4 0 0 否 2 1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 2 次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 2 次会议,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事项、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 2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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