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蓝丰生化资讯
2024-04-30 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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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苏公W[2024]E1327号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生化)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苏公 W[2024]A802 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蓝丰生化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蓝丰生化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蓝丰生化2023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 ,随 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蓝丰生化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蓝丰生化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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