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达华智能资讯
2018-01-03 19: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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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4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02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与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视智家”)签署《债转股协议书》,截止2017年12月25日,新乐视智家对金锐显的到期货款为人民币146,228,604.81元,双方约定,金锐显将上述到期债权以及现金3,771,395.19元,共计人民币150,000,00.00元,投入新乐视智家,成为新乐视智家本轮增资最终完成后持股1.00%的股东(最终以新乐视智家工商变更为准)。



同时根据经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乐视网,股票代码:300104)与各方投资者初步沟通、商定,新乐视智家确定了本次增资方案,拟按照120亿以上估值融资30亿元:其中拟由新增投资者和原有投资者以现金增资15亿元;拟由新乐视智家现有债权人以所持债权作价投入1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债转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债转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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