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7-074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模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券赎回情况概述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公开发行了4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128号文同意,公司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6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汽模转债”,债券代码“128011”。“汽模转债”自2016年9月9日起进入转股期。
“汽模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为1.8%。“汽模转债”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2016年3月2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汽模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天汽模;股票代码:002510)自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1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汽模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汽模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汽模转债”。
二、债券赎回情况安排
(1)“汽模转债”于2017年7月14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汽模转债”赎回登记日:2017年8月8日
(3)“汽模转债”赎回日:2017年8月9日
(4)“汽模转债”停止交易日:2017年8月8日
(5)“汽模转债”停止转股日:2017年8月9日
(6)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17年8月14日
(7)“汽模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17年8月16日
(8)公司自2017年7月18日至8月8日连续刊登了十六次关于“汽模转
债”赎回事宜公告。
赎回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汽模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三、摘牌安排
因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汽模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 “汽模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17年8月17日起,公司发行的“汽模转债”(债券代码:12801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2017年8月8日收盘,公司股本结构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发行送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股份数量 比例
(%) 新股股 转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557,570 22.55 -3,587,685 -3,587,685 181,969,885 20.30
3、其他内资持股 185,557,570 22.55 -3,587,685 -3,587,685 181,969,885 20.3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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