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7-073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模转债”赎回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公开发行了4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128号文同意,公司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6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汽模转债”,债券代码“128011”。根据相关规定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汽模转债的转股期限为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6年9月9日至2022年3月2日止)。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天汽模;股票代码:002510)自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1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汽模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汽模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汽模转债”。
2、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汽模转债”于2017年7月14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汽模转债”已于2017年8月8日开市起停止交易并于2017年8月
9日开市起停止转股。2017年8月14日为“汽模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
2017年8月16日为赎回款到达“汽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汽模转债”
赎回款已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汽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
(3)公司自2017年7月18日至8月8日连续刊登了十六次关于“汽模转
债”赎回事宜公告。
二、可转债赎回结果
1、赎回价格(含息税)
对于持有“汽模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48元;对于持有“汽模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79元;对于持有“汽模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未代扣代缴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31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情况
(1)可转债赎回数量:377张
(2)赎回总金额:37,816.87元
三、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汽模转债”的赎回总金额为37,816.87元,占发行总额的0.0090%,未对公司的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也未影响到本次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本次“汽模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96,241,132股,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四、摘牌安排
因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汽模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汽模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17年8月17日起,公司发行的“汽模转债”(债券代码:12801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2017年8月8日收市,公司股本结构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发行送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股份数量 比例
(%) 新股股 转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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