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3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7-067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模转债”流通面值低于3000万元
并将停止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汽模转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即“汽模转债”将从2017年8月8日起停止交易。
2、“汽模转债”在停止交易后,全体债券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停止转股日:2017年8月9日。
3、根据安排,截止2017年8月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汽模转债”将被以100.3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别提醒“汽模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公司已于 2017年 7月 18日至 2017年 8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连续刊登了十二次实施“汽模转债”赎回事宜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一、“汽模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号》文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公开发行4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6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为“汽模转债”,转债代码“128011”,2016年9月9日起进入转股期。
二、“汽模转债”停止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8月1日收盘,“汽模转债”剩余21,087,100元,流通面值已低于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汽模转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即“汽模转债”将从2017年8月8日起停止交易。
“汽模转债”在停止交易后,全体债券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停止转股日:2017年8月9日。
根据安排,截至2017年8月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汽模转债”将会以100.3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汽模转债”持有人在限期内完成转股。
三、赎回相关事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任伟、孟宪坤
电话:022-24895297
传真:022-24895279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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