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7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6-062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汽模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510 股票简称:天汽模
可转债代码:128011 可转债简称:汽模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5.77元/股
转股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022年3月2日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号文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公开发行了4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128号文同意,公司4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6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汽模转债”,债券代码“12801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汽模转债自2016年9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420万张。
(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000万元。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四)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为1.8%。
(五)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6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日。
(六)转股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16年9月9日至2022年3月2日止)。
(七)转股价格:人民币5.77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汽模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1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自2016年9月9日至2022年3月2日止)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汽模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汽模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汽模转债发行首日,即2016年3月2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