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中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天茂退资讯
2020-05-29 1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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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9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 天广 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职业行为准则》、《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中茂”、“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关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0 年 5 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的公告》,鉴于 2020 年 4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天广中茂股票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14.4.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条
第(十八)项、第 14.4.2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天广中茂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终止上市,并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天广中茂股票予以摘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天广中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间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上述事项发生后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广发证券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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