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2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6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
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0 年 6
月 1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条件。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因此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发行方式和时间、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机制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现行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发行数量
截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5,081,776,8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发行数量不超过 1,524,533,040 股(含 1,524,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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