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精制长期“花式违法违规” 证监会:罚!
利源股份资讯
2022-09-07 09:29:38
  • 5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读创


K图 002501_0

  9月7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发布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利源精制公告截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称,经查明,利源精制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5年至2017年,利源精制通过伪造业务结算单、出库单相关销售单据,虚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构销售业务,同时通过伪造银行回单凭证的方式,虚构销售回款。2017年,利源精制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通过伪造业务结算单、出库单相关销售单据,虚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构销售业务,同时通过伪造银行回单凭证的方式,虚构销售回款。

  利源精制及沈阳利源通过上述方式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销售回款,导致利源精制2015年至2017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28,924,016.24元。其中,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597,022,854.7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99%;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771,317,193.56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0.15%;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560,583,967.9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49%。

  2015年 2018年期间,利源精制通过沈阳利源虚增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导致虚增资产总额共计6,169,544,352.23 元。

  利源精制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211,346,090.58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6.97%;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 273,046,286.5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1.57%;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195,251,861.4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45%;2018年虚减利润总额111,585,448.1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77%。

  2015年至2017年,利源精制通过虚假记账方式虚增银行存款。其中,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虚增186,013,059.47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虚增74,216,933.4元;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7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虚增20,000.6元。

  利源精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修订、2014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对利源精制的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利源精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民,全面负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策划、组织、实施了利源精制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主管会计工作,知悉并参与了利源精制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勤勉尽责,上述人员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利源精制时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主管会计工作;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时任董事胡国泰、高印寒、周海伦,时任独立董事王文生、段德炳、高原,时任监事会主席王素芬,时任监事鲍长江、吕秀云、徐申珅,在任职期间签字保证利源精制所披露的涉案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上述人员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张莹莹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三)对王立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四)对王建新、刘宇、罗颖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五)对胡国泰、高印寒、周海伦、王文生、段德炳、高原、王素芬、鲍长江、吕秀云、徐申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王民已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利源精制公告截图

  利源精制9月6日晚间还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高翔先生和陈维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翔先生和陈维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利源精制6日收报2.22元/股,总市值78.81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