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7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山西证券”)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次级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2288号文注册。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3山证C4”、债券代码为“148498”。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设评级;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79.35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2.04%(总资产和总负债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计算),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2.32%(总资产和总负债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计算);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51亿元、8.04亿元和5.74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10亿元(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的1倍。
5、本期债券为无担保。
6、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2.90%-3.9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8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将于2023年11月8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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