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雅化集团资讯
2018-12-17 18: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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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8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8-9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修订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修订前后对照表(加粗部分为修改或新增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回购本公(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公司因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一款活动。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四)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或者注销。
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后进行相应的股份收购工作。

公司依照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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