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0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7-036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6146号鉴证报告,公司已使用169,131,608.35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根据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
维轮网络”)。本次增资完成后,特维轮网络注册资本将增至69,172.5万元,
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同意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公司拟将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全
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特维轮网络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同意公司及特维轮网络在公司对特维轮网络支付首期增资款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1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272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 【2010】1272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于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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