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许光清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许光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历任山东三联电子集团公司助理工程师、北京爱普亚太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品学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讲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2017年1月至2023年6月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5次,实际出席董事会5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1次。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参与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和公司财务部门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审计进度,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了3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1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发表意见的情况
(1)2023年4月19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及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了意见,并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2)2023年6月9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2、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主要围绕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积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确定有关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在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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