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广田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ST广田资讯
2024-04-27 01:06:29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盯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深化科技创新,全力保障在建项目履约,通过市场化、法制化的手段解决公司债务问题,积极推动公司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7 亿元。

2023 年,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一)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风险控制

公司高度重视主要客户不利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一方面,公司从项目承接及实施抓起,不断完善项目协调机制和落地机制,压缩管理链条、优化审批流程,确保组织高效运转、快速响应。同时,在梳理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持续优化内控机制,查找制度空缺,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制度宣贯力度,推广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强化制度监督检查,切实将风险管理与日常管理融为一体、贯穿始终。

(二)保障项目履约,坚守管理理念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困难,全年共如期交付项目 47 个,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承接的汇川技术总部大厦幕墙系统工程、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三)紧盯发展机遇,落地创新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瞻布局装配式装修、BIM 技术研发与应用、光伏幕墙在公共建筑领域的应用基础上,继续推进各类高新技术研发项目,全年完成 8
项研发课题资料编制及十余项专利申请,并积极进行新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
2023 年“广田集团 MIC 内装体系 1.0”正式发布,形成了基于钢结构 MIC、混
凝土结构 MIC 及集装箱结构 MIC 的内装技术体系解决方案,完成了广田模块化组合建筑(MIC)内装体系的研发升级。广州美术馆项目作为全国最大面积的光伏幕墙项目在 2023 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也彰显公司在建筑新能源方面的技术布局。同时,公司技术团队成功荣获了广东省住建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及广东省总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公司推进技术研发的同时也重点关注标准体系的建设,主、参编多项地方或行业标准也接近完成或即将发布,如地标《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技术规程》、地标《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行标《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已发布实施。在编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标准》、《装配式装修评价标准》、《酒店建筑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规程》。

(四)通过司法重整,实现新的发展

公司受前期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影响,无法偿还到期债务,2022 年 5 月被
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2023 年 7 月,深圳中院裁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深圳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2023 年 12 月,深圳中院裁定确认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已彻底化解债务危机,并通过引入优质产业投资人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之上,采取重塑体系架构及产业协同等措施,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对接优质资源,抢占行业高地,在公司主营业务领域持续创新发展。

(五)聚焦主营业务,布局全产业链

公司主营业务是建筑装饰的施工与设计。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等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建筑物在全生命周期中存在多次装饰装修需求,对建筑装饰市场规模的持续性和扩展性提供有力保证。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保留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资产,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建筑装饰板块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强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承接能力。加强与控股股东产业协同,充分发挥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优势,联合控股股东共同推进建筑工程领域工业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

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方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