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30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 广田 公告编号:2023-12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
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执行《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及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控股”)和叶远西先生放弃部分表决权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工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
2023 年 7 月 24 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
团”)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2022)粤 03 破申 879 号】和《决定书》【(2023)粤 03 破 265
号】,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风铭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铭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管理人(下称“管理
人”)。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与
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2023 年 12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公司及管理人分别与特区建工集团、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基础”)、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签署了《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之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协议约定特区建工集团以总额 825,211,720 元为对价有条件受让转增股票825,211,720 股。高新投集团以总额 199,200,000 元为对价受让转增股票
166,000,000 股。前海基础以总额 2.064 亿元为对价受让转增股票 1.72 亿股。中
原信托以总额 147,238,244.40 元为对价受让转增股票 122,698,537 股。华融资产以总额36,000,000元为对价受让转增股票30,000,000股。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特区建工集团将成为广田集团第一大股东。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23)粤 03 破 265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
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公司以总股本 1,537,279,657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4.4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213,682,706 股股
票。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为执行《重整计划》
转增的 2,213,682,706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并已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深圳
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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