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0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止,公司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披
露。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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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0-08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
截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26,440,750 股,占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2.1265%,最高
成交价为 16.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902,615.83
元(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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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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