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富春环保资讯
2018-09-20 15: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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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1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8-05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8年7月23日和2018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种类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不超过6亿元的授权额度内,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种类拓展至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按程序实施。

2018年9月20日,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署了《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A级资金信托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认购“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8,000万份信托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委托人、受益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4、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产品起息日:2018年9月20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10月23日


7、认购金额:8,000.00万元

8、产品预期收益率:6.4%(年化)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1、投资范围: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信托计划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以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二、中融信托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1月15日

3、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

4、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刘洋

6、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7、主要股东:根据工商信息显示中融信托股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7.47%、32.99%、21.54%和8.00%。

三、理财产品主要风险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计划的设立及管理,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2)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

我国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未正式建立,受托人持有的信托财产可能被按照受托人固有财产处理,有关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离、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其他保护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不同理解,因此可能对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3)投资风险

受托人以信托利益支付日的信托财产净值为限向受益人支付其到期对应的信托利益;在信托财产出现投资亏损的情形下,存在受托人不能满足分配资金需求而提前终止信托进行清算分配的可能,受益人所对应的信托利益可能因此亏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4)信用风险

信托计划所投资的投资品种,可能因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到期投资品种不能得到及时足额清偿,进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5)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

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有权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或调整本信托计划期限,由此可能导致受益人信托利益遭受损失。

(6)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由于对信息的采集和判断发生偏差而使信托财产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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