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了解,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童利忠 郭忠林 李 宁
2023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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