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宝莫股份资讯
2023-04-19 19:31:10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

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2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

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尉蓝戈,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 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蔡志良: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0 年起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 年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该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

商确定。与上期相比,2023 年审计费用与 2022 年相比减少 20 万元。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聘用期限 1 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80 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