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英、刘中华、宋宇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英、刘中华、宋宇红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