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榕基软件资讯
2024-04-09 18: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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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520,146,945.31 元,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
公司)8,427,862.7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 年度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母公司)842,786.27 元,减去 2023 年内已实施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为 527,732,021.78 元,资本
公积金(母公司)为 364,193,237.65 元。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148,140,729.99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647,872.79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为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公司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情况下,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因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负,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升级阶段,2024 年公司将加大产品的研发,实施产业和业务战略布局,资金需求较大。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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