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一直疑惑不解?就是15年覃辉接手金阳光时,以18.62亿代价支付杨恩宁
【问】有一个问题一直疑惑不解?就是15年覃辉接手金阳光时,以18.62亿代价支付杨恩宁,而金阳光注册才50万资金,基本上没有什么资产,实质拥有资产就是圣莱达的股份。而市场传言覃辉接手价是30元/股,想问下这其中是否有抽屉协议之类,请董秘解释下。 【答】圣莱达:您好,关于转让协议上的内容应为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上市公司控制权溢价转让属常见情形。谢谢关注。¶¶2019-06-06 17: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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