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9
2014年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发行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或“公司”)提供的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编制,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北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编制,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14年1月7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6号)的债券核准文件,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5年,附第3年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部分投资者已于2017年7月行使回售选择权,目前存续债券金额3.3亿元。
二、重大事项
2019年1月12日,中超控股发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超控股”)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腾华”)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新增轮候冻结;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杨飞先生通知,获悉杨飞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冻结
股东名 一大股东 轮候冻结数 轮候冻结开始 轮候期 轮候机 股份占其 用途
称 及一致行 量(股) 日期 限 关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深圳市 2018年11月 深圳市 财产
鑫腾华 是 253,600,000 23日 36个月 福田区 100% 保全
资产管 人民法
理有限 院
公司
深圳市 揭阳市
鑫腾华 2018年11月 榕城区 财产
资产管 是 13,004,229 26日 36个月 人民法 5.13% 保全
理有限 院
公司
深圳市 广东省
鑫腾华 2018年12月 深圳市 财产
资产管 是 253,600,0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