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范志军)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范志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曾任建设银行宜兴丁蜀支行会计、营业部主任、风险部经理。现任江苏和信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和信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艺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8 次,董事会会议 22 次,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报告期内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报告期内 出席股
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股东大会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次数
范志军 22 21 1 0 0 8 8
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没有提出反对或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9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6 次会议、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6 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次,本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范志军 9 9 0 0
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范志军 6 6 0 0
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换届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范志军 6 6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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