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4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4月25日14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之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整,调整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作出相应修改,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整,不构成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重大调整。董事会就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整未超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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