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殷德润、恭之润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申通快递资讯
2019-06-10 15:18: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公告编号:2019-05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殷德润、恭之润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6月6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收到上海德殷德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德润”)、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发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德殷德润、恭之润要约收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0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德殷德润因协议转让而持有申通快递457,709,848股股份、恭之润因协议转让而持有申通快递246,459,149股股份,两公司合计持有申通快递704,168,99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德殷德润、恭之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德殷德润、恭之润应当会同申通快递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德殷德润、恭之润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德殷德润将持有申通快递29.9%的股份、恭之润将持有申通快递16.1%的股份,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申通快递7.76%的股份,同时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德殷德润和恭之润100%的股权。因此,申通快递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陈德军和陈小英。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7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