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锐)
二六三资讯
2024-03-29 20:00:5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3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本人作为二六三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李锐,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北京北大方正电子任部门经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雅虎中国任副总经理、阿里巴巴资深总监,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好大夫在线任总经理,北京顺为资本投资咨询公司合伙人,2021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二六三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二六三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二六三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二六三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3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二六三董事会召开 7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4 项议案,听取或审阅
19 项报告,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7 次,其中现场出席 4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3 次,没
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二六三第七届董事会下设 2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
通过 23 项议案,听取或审阅 20 项报告。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二六三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二六三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
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二六三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提名董事。


2023 年二六三董事会提名许立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经本
人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权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 年二六三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本人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并向符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3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1 元/股,提交董事会审议。另外在 2023年底,二六三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