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3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经过合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立东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许立东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经过合议,我们同意提名许立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江涛、周旭红、李锐
2023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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