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胡鹏翔)
海格通信资讯
2024-03-28 20:49:28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9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鹏翔,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资本市场法、公司法、经济法学。目前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兼任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会,
并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主持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参加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2022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2 年度关联方交易审计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度参加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对外投资、市场拓展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探讨有关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任职期间利用召开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场地、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