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互联: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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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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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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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64 证券简称: 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 2018-030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2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

延期复牌的公告》 。

公司本次重组对象包括两个标的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其中一个标的公司为杭

州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翎”),另外一个标的公司为深圳八班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班网络”)。

现根据相关要求,就上述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杭州九翎、 八班网络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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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管红梅控制八班网络上述3家有限合伙企业。

二、杭州九翎、 八班网络的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九翎 2017 年度营业收入 22,324 万元, 2017 年度净利润为 15,120 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2,112 万元,净资产为 17,031 万元(未审计)。

八班网络2017年度营业收入7,837万元, 2017年度净利润为2,412万元, 2017年12

月31日资产总额为4,695万元,净资产为3,089万元(未审计)。

三、交易价格

标的公司股权的定价将以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基础,具体价格届时由双方根据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协商后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初步预计

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交易价格及估值以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为准。

四、 《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2 月 14 日, 公司与杭州九翎、八班网络的现有交易对方签订了《收购意

向协议》。公司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 仅为框架协议, 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以

双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一) 公司与杭州九翎现有交易对方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对方持有杭州九翎 100%股权,杭州九翎是一家专注于 H5 游戏研发与发行

的综合性互联网企业, 2017 年净利润约 1.8 亿元,预计 2018 年净利润 3.5 亿元-4 亿

元。

第一条 收购意向

各方同意,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目标股权。各方同意尽快共

同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并将依据诚实信用及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本协议的基础

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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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事项安排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开始本次交易准备工作,现有交易对方应保证目标公司配合

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

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签订正式收购协议确定; 现有交易对方

有义务按照各方约定促使目标公司现有其它股东同意现有交易对方向公司转让其持

有的目标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第三条 其他

各方签署本协议,系各方对本协议项下收购事宜达成的一致意向,但本次交易

的具体交易条款和方案由各方另行签订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公司在对目标公司或现

有交易对方进行收购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瑕疵而不具备上市公司收购条件

时,公司可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并终止本协议。各方也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二) 公司与八班网络现有交易对方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收购意向

各方同意,由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目标股权。各方同意尽快共同推进本次

交易相关工作,并将依据诚实信用及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本协议的基础上,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第二条 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事项安排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开始本次交易准备工作,管红梅应保证目标公司配合公司及

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交易价格以最终评估值为

参考,经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签订正式收购协议确定;管红梅有义务按

照各方约定促使目标公司现有其它股东同意管红梅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目标股权,

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第三条 排他性

本协议签署后,管红梅及目标公司不应再与其他方就目标股权权益进行任何实

质性接洽,直至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终止。

第四条 其他

各方签署本协议,系各方对本协议项下收购事宜达成的一致意向,但本次交易

的具体交易条款和方案由各方另行签订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公司在对目标公司或管

红梅进行收购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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