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2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2018-028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相关情况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购买互联网行业相关资产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众应互联,证券代码:002464)于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2月2日、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经公司确认,本次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于2018年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8-018、2018-020、2018-021),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延期复牌,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最晚于2018年8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二、公司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8年5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涉及商讨事项较多,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深入协商、论证后达成交易方案,相关工作还需要时间推进完成。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停牌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及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三、预计复牌时间及承诺事项
公司将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本议案如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尽最大可能抓紧推进重组工作并尽快复牌,最晚于2018年8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如本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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