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1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cachet@cachet.cn
互动电话:010-88433464
(三)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否决、修改议案的情况、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事堂”)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的议案》、《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投入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嘉事堂董事会于2019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发布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下午2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9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82,179,1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026%;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为71,436,2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0,742,8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881%。
(二)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7人,代表公司股份27,541,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93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实行等额选举。根据表决结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当选的非独立董事为:陈昌宏、孙建新、蔡卫东、续文利、许帅、王新侠。
1.01选举陈昌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6,190,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13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553,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2571%。
表决结果: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
1.02选举孙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3,790,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925%。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153,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5431%。
表决结果: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
1.03选举蔡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4,690,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877%。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53,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109%。
表决结果: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