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3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2021-03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锋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四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赣锋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5日
2、“赣锋转债”赎回日:2021年3月8日
3、“赣锋转债”赎回价格:100.2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3月11日
5、“赣锋转债”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1年3月15日
6、“赣锋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3月8日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赣锋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赣锋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3月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赣锋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赣锋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赣锋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3月5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
股的“赣锋转债”,将按照100.2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2049号文《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2,8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27号”文同意,公司92,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赣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28”。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赣锋转债”自2018年6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1.89元/股。
2018年5月18日,公司因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赣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71.82元/股;2018年5月29日,公司因实施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赣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47.61元/股;2018年10月12日,公司因发行200,185,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赣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42.58元/股;2019年7月26日,公司因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赣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42.28元/股;2020年7月22日,公司因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赣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41.98元/股;2020年10月13日,公司因新增发行40,037,000股H股,“赣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41.68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赣锋锂业”;股票代码:002460)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2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赣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1.68元/股的130%(即54.18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的条件)。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赣锋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赣锋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赣锋转债”。
(二)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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