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7年度历次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经营情况,监督了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议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2、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
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关
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4、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6、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监事会列席了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监事会全年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全年共召开董事会8次),分别为2017
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8月16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12月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监事会对上述会议召开、议案表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对2017年度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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