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欧菲光资讯
2020-09-23 16: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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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24


股票代码:002456 股票简称:欧菲光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OFILM Group Co., Ltd.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九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一、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增加了单个发行对象认购上限。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的是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
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后,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本次发行对象。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808,421,797 股(含 808,421,797 股),不超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5,800 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单个发行对象(包括单个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30,000.00 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及单个发行对象认购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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