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21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15]002865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4年12月31日)
目 录 页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 1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15]002865号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欧
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5年4月17日签发了大华审
字[2015]0045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就欧菲
光公司编制的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
欧菲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欧菲光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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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特字[2015]002865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欧菲光
公司实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
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
地理解欧菲光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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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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