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定向增发股
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欧菲光使用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
资金(以下简称“2013年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3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054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9,9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219,9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
1,452,760,060.00元。
截止2013年1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58,935,439.84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2,079,560.20元;于2013年1月18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
用募集资金926,855,879.64元。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2,079,560.2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
[2013]001638号”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利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250,000,000.00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13年募集资金总额
1,408,935,439.84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3,824,620.16元。截至2014年12
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844,473.93元,尚未支出的募集资金余
额合计为49,844,473.93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的差异为
6,019,853.77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2、公司2014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4
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
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45.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92元。截至2014年8月15日,公司实际
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45.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001,003,840.04元。扣发行费用41,108,452.0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59,895,387.97元。
截至2014年8月15日止,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321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64,051,743.81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7,417,500.00元;于2014年8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
用募集资金36,634,243.81元。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7,417,50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
[2014]004688号”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64,051,743.81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695,843,644.16元。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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