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01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借款、补充公司运营资金,通过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独立董事:
王红波 郭晋龙 曾燮榕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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