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进行除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7.5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7.43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5,697.21 万股(含
5,697.21万股)调整为不超过5,773.88 万股(含5,773.88 万股)。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7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2月
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修订)>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
案为:以2016年末总股本47,4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7,412,000.00 元,本
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2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7.5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7.4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697.21万股(含5,697.21万股)调整为不超过5,773.88 万股(含5,773.8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仍为不超过42,900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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