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百川股份资讯
2017-03-31 17:39:30
  • 点赞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01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个人工作职责分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真实、有效、完整。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下午13: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圣平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7日下午15:30



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圣平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6、《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的议



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15: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圣平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下午14: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圣平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14:30



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圣平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6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



予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



的监督、核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整、体制健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控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