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5
股票简称:百川股份 股票代码:002455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镇建设路55号)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二〇一七年二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别提示
1、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经2017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最终确定发行对象。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4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7.63元/股。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四届二次董事会
会议和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
以2015年末总股本47,4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元(含税),合计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7,412,000.00 元,本次分配
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按期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相调整为不低于 7.53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6,998.67万股(含6,998.67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5、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7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乙酸甲酯技改项目 1,500.00 1,500.00
2 双三羟甲基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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